快看点丨警惕这些“坑”!乐山公布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时间:2023-03-14 20:10:58 · 来源:乐山新闻网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希望通过案例引导,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案例一:为美冲动美容消费 消协介入终获赔


【资料图】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5日,乐山市井研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反映井研县某美容院宣传398元做超声炮,引诱消费15800元,加上之前微信转发的398元,一共消费16198元。做了超声炮后,脸颊一直疼痛难忍,和之前告知的不开刀、不手术、不疼痛不相一致。同时,该美容院宣传公司有资质,而陈女士在网上查询该公司不涉及整容项目,因此认为美容院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要求退一赔三。随后,陈女士来到井研县消委会投诉,希望帮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井研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经工作人员的调查,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最终,美容院总退款及赔偿额合计为21092元。

案例二:未成年人私自购电脑 合同无效协调退货退款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6日,乐山市峨眉山市消委会接到张先生投诉,反映其不满10岁的儿子偷取家里的钱财,在峨眉山市某通讯经营店花费6199元购买了一台苹果牌平板电脑。张先生认为小孩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家不应在未得到监护人(家长)同意的情况下销售电脑。张先生立即找到该店要求退货退款,但协商无果,故拨打投诉电话请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峨眉山市消委会立即赶往现场对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经沟通协调,最终商家同意退款退货;家长张先生需承担监管不力责任,赔偿商家因产品激活受损费用800元;商家现场退还张先生7267元。

案例三:消费权益受损失 消委异地助维权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13日,乐山市峨眉山市消委会接到刘先生投诉,称其在某微信公众号上订购峨眉山某温泉酒店的套房,发现实际同宣传不符,刘先生要求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峨眉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刘先生了解相关情况。经调解,该公司表示会在1-3个工作日退还刘先生599元房费。

案例四:盲袋竟开出过期食品 消委帮助把权维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17日,消费者蔡女士称其孩子在井研县某文具店购买了“盲袋”,“盲袋”从包装上除了看到一些卡通图片外,无法获取产品内容和质量信息。蔡女士拆开的“盲袋”里面装有“棒棒糖”“巧克力豆”等预包装食品且均已超过保质期,便找到该文具店要求退货并赔偿相应损失,双方协商不成,蔡女士便向井研县消委会投诉,请求帮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井研县消委会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安排了工作人员开展了调查。经过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最终,经营者同意向蔡女士赔付1000元并表示了歉意。同时,井研县消委会也将此案移交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案例五:合同不规范 获全额退款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0日,投诉人张某在乐山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看中了某款东风日产汽车,当即签订了定车合同并交付了10000元定金,但经过了2个多月仍未看到自己心仪的爱车,在此期间,投诉人与销售人员多次沟通且协商无果后,5月12日投诉人张某向乐山市市中区消委会提出投诉,要求重新拟定合同或退定金。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消委会工作人员开展充分调查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消委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经营者退还投诉人定金10000元,双方解除合同。

案例六:未尽告知义务 商家全额退款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6日,消费者何女士投诉称,5月中旬在马边某造型理发店购买了一张价值38元的体验卡(可洗吹4次)。前往体验时,何女士发现该卡存在诸多限制条件。何女士称购卡时商家并未告知有诸多限制条件,并且卡上也未注明,便向马边县消保中心投诉,请求帮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22年6月7日,马边县消保中心工作人员到该店现场调解。经消保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退还投诉人购卡费用38元。

案例七:电动三轮车上牌遇尴尬 消委会助力获退款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4日,一位中年人来到乐山市峨边县消委会投诉反映,其父亲花费4660元,于2020年5月在峨边某车行购买了一辆家福源牌电动三轮车,主要用于农业生产。2022年6月因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县交警队暂扣,事故处理完结后到交警队取车时,工作人员告知,电动车必须上户才能上路行驶,需尽快办理上户手续。待找到相关材料前去县车管所办理上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因在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该电动三轮车的相关信息,该车辆无法上户。”随后,找到销售商家,商家表示当时厂家告知电动车是不用上户的。

【处理过程及结果】

峨边县消委会受理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消委会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了消费者提供的《电动三轮车产品手册》后联系到了电动三轮车原生产厂家的法定代表人董某某,并告知了董某某此消费投诉的受理情况,要求对方积极协助处理。经过宣传和沟通,董某某决定全额退还给消费者购买电动三轮车的货款。

案例八:过期种子不出苗 消委助力获赔偿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8日,峨边县沙坪镇村民向乐山市峨边县消委会投诉反映:2022年3月15日,在峨边县某种子经营部花费150元购买5袋玉米种子,因家中劳动力少,又花费1500元,请当地5个村民干了三天种完了5亩地的玉米种子,种下后至今不出苗。无奈之下,向峨边县消委会投诉,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峨边县消委会、峨边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实地查看并拍照取证,基本情况与消费者反映一致,玉米种不出苗。经调查核实调解,经销商退还购买种子款150元并接受惩罚性赔偿500元;按实际劳动损失赔偿1500元,承担复种人工费1500元,以及交通费、化肥150元,五项合计一次性退赔吉录某某3800元。

案例九:高价冰淇淋未标价 消委会介入要求整改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13日,郑女士向乐山市沙湾区消委会投诉,其在沙湾区某超市买了一个蒙牛茅台冰淇淋,没想到结账时营业员扫码冰淇淋价格49.5元。郑女士认为现场冰柜上没有对这款冰淇淋进行标价,故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投诉后,相关工作人员到该店开展调查。经与该店核实,郑女士描述的情况真实。最终,超市主管表示因本店工作疏忽带来不良影响感到抱歉,承诺会加强对工作人员和明码标价制度的管理,保证不再出现此类事件,并向郑女士道歉表示愿意退还商品全款。

案例十:名表屡出问题 按照三包规定退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5日,消费者程某在乐山市某商场浪琴表专柜购买浪琴女士手表一枚,价值19000元。使用中,历经多次维修处理,手表均出现相同问题,消费者程某到店要求退货退款。店内经理告知消费者,可以按照三包规定继续帮他修理。消费者不同意此解决方案,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过调查后,2022年11月30日,消委会工作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商场方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每天按照价款万分之五的使用折旧率扣除折旧费,使用天数55天,每日折旧费9.5元,折旧费应为522.5元,实际扣除520元,一次性退还消费者18480元(以微信转账方式),消费者退还该表。

(编辑: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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