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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开挖城市道路不仅有碍市容市貌,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施工点也容易产生危险,影响行人及车辆出行。近期,市城管局柏杨大队在巡查中,就查处了一起未办理手续就开挖人行道的行为。
开挖现场
7月26日,柏杨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龙游路东段352号至526号时,发现某公司未办理开挖手续便擅自开挖人行道。执法人员立即叫停施工现场,并限期办理相关开挖手续,待手续补齐后方可继续施工。
在执法队员后续监管中,发现该单位逾期未整改,且未完善相关手续。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罚款12000的行政处罚。截至9月6日,该单位已将开挖路面恢复原状,并按期缴纳了罚款。
路面已恢复
“针对挖掘城市道路,施工方需要在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建设工程窗口,拿着规划部门签发的文件和相关设计文件,取得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审批,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城市道路。”市城管柏杨执法大队中队长廖伟介绍,取得合法合规的开挖手续之后,施工单位需要规范文明施工,设置喷淋设施,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分类,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音扰民。
与此同时,市城管局也呼吁广大市民和单位,在挖掘城市道路之前,依法依规办理挖掘城市道路相关手续,共同维护城市道路环境。
(编辑: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