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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15时,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八大队乐山警务区接支队指挥中心转警称辖区有一辆车发生燃烧,乐山警组迅速联系报警驾驶员,明确事故发生地及车辆信息:自贡往乐山方向125公里处,一辆货车发生燃烧。值班民警在出警路上对接了消防后又联系高速公路路产管护大队要求其一起前往现场处置,然而出警路上发现在乐山往自贡方向120公里处发现一辆轿车也在发生燃烧,但是未报警。乐山警组迅速启用紧急预案,报大队部后兵分两路,通知自贡警组赶往货车燃烧点位进行支援。与此同时大队值班通知山东高速公路公司对乐自高速进行管控,并在往自贡方向井研南收费站和往乐山方向长山收费站进行分流,确保道路清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两队民警分别到达现场后,发现小轿车及货车均停靠在应急车道,车身着火,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无人员被困。民警迅速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随后配合消防进行灭火作业。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救援人员立即铺设水枪对着火部位进行扑救,经过10多分钟的紧张处置,明火被成功扑灭。为防止复燃,消防救援人员使用水枪继续对轮胎、驾驶室、车身等部位进行冷却降温,确认无复燃后,现场交由民警处理。此次两次燃烧事故造成车辆烧毁,无人员伤亡,车辆的起火原因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据进一步了解,此次发生燃烧的轿车及货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冒烟起火便立即将车辆停至应急车道,货车先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求助,在高速公安出警过程中发现还未来得及报警的轿车随后先后进行处置。
高速公安提醒您:
1、随着夏天的到来,各地逐渐出现高温天气,各位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行长途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较为全面的检查,避免因为车辆部件老化,在长时间的高温行驶中发生故障燃烧。着重要对刹车系统、轮胎方面进行检查,避免高温失效和高温爆胎造成事故。
2、夏季炎热,容易对驾驶人的精神状态产生影响,从而导致疲劳情况产生。请出行群众高度关注自身身体状况,避免在午后、炎热时段驾车,且连续驾车4小时需休息20分钟。
4、车辆在运输一些易燃货物时,要对货物先进行检查,然后按照规范做好车辆自身的防范,使用有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避免发生意外消防事故。
5、因夏季高温,车内温度骤升。请勿在车内放置带有酒精的香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避免发生物质燃烧,从而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编辑:杜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