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审批程序精简啦!_世界今日讯

时间:2023-04-06 11:19:23 · 来源: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资料图)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开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同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研究决定精简道路货物运输审批程序,进一步健全道路货运经营“审管衔接”工作机制,促进全区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道路货运经营审批程序由原本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要件),变更为实行告知承诺。如今,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由区行政审批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的,可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进行现场勘查,对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行业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勘验合格后签订《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勘验意见出具《道路运输证》,批准货运车辆从事运输经营。

区行政审批局和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通过信息互认共用、业务协同联动、结果闭环管理加快推进“审管联动”,破除了审批和监管信息不能有效衔接的实际问题,实现事项办理同步共享推进,极大地优化了道路货运经营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减少了申请材料,缩短了审批时限,激发了道路运输业市场活力的同时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行。

由此以来,经营者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转出、转入目的地均在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区域的,在区行政审批局出具《营运车辆移动通知单》后,无需到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盖章,避免了经营者“反复跑路”的困扰。

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和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审管衔接”,加强协调与配合联合,共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杜绝出现审管脱节现象,推动市中区交通运输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编辑:李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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